山西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标准规范

2022-05-21

1)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10.3.2条: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场所,应设置山西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漏报警装置。


2) 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99年修订版)4.6.11条: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装置内宜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其次山西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对单一或者多种可燃气体浓度响应的探测器。标准的输出包括4-20mA输出,RS485通讯接口及三个报警继电器。需要遵循一定的安装规范。


另外山西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位置需要满足几个方面的要求:


1.靠近可燃气体疑似泄漏点或者是要检测的位置;


2.检测可燃气体比重小于空气时,可燃气体检测仪安装位置应该在疑似泄漏点上方,距离天花板不大于30-60cm,检测可燃气体比重大于空气时,可燃气体检测仪安装位置应该在疑似泄漏点下方30-60cm,距离地面不大于30cm;


3.电磁干扰,有些可燃气体检测仪抗电磁干扰的能力不强,所以安装这样的可燃气体检测仪时,要远离电磁干扰源


4.检测氢气、天然气、城市煤气等比重小于空气的气体时,采用距屋顶1米左右安装;检测液化石油气等比重大于空气的气体时,采用距地面1.5-2米左右安装。可燃气体检测仪布线应采用三芯屏蔽电缆,单根线径大于1平方毫米,接线时屏蔽层必须接地。


5.山西可燃气体探测器现场走线应穿管,所用管子应符合消防要求,管子应与探头连接,以达到消防要求。安装时应传感器朝下固定。应至少每年标定一次,以确保检测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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